河南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1日 15时56分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李红
今后,如果再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以及媒体屡屡曝光土地违法案件的,该地的行政首长将被警示约谈。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河南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即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据介绍,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是指针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严重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对有关省辖市、县(市)政府负责人实施的告诫性谈话。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由省政府授权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出现以下五种情形时,省国土资源厅要启动警示约谈机制:一个自然年度所辖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在12%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压案不查的;上级交办、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较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办法》规定,警示约谈时,被警示约谈的省辖市、县(市)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相关材料。省国土资源厅在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被警示约谈省辖市、县(市)报送的相关统计报表和材料基础上,结合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各类土地专项执法检查等情况,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警示约谈书面整改意见。对没有按照警示约谈书面整改意见进行自纠整改或整改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处分条件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法》同时要求,实施警示约谈后,省国土资源厅要对被警示约谈省辖市、县(市)的自纠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但是,警示约谈不代替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