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农民贱卖土地 二次房改不如二次土改?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叶檀 发布时间:2009.11.07
■经济人之叶檀专栏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有关中央酝酿“二次房改”的传闻再起。对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明确表示,不论短期计划还是“十二五”规划中,住房目标仍然是住有所居。当前在住房发展过程中保障体系和市场化之间的结合,有必要进一步改善和调整,但是这个基本方向中没有“二次房改”。
在我看来,与其二次房改,还不如二次土改。
目前的土地市场改革都是小打小闹,纳税人的钱浪费不少,又是立项,又是拨款,结果房地产市场痼疾依旧。地王频生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乱象。为了平抑地价,上海市政府于今年9月底推出“勾地”制度。位于黄浦区的外滩金融集聚带8-1商业商务地块成为上海试点“勾地”的第一块。而此后不久,上海市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土地集中供应,推出共计
勾地制度从香港舶来,香港的勾地制度始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楼市进入低迷时期,香港政府担心土地被“贱卖”,推出此项制度。所谓“勾地”,就是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土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在土地挂牌出让之前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土地价格。国土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该宗土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可见,勾地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价格跌过政府预期价,为了防止土地流标,为了保障政府的土地收益。上海在地块“预申请”的细则中提到,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信息后,可与当地规土局进行沟通,每幅土地意向开发商需支付一定的意向金。潘石屹表示,在北京实行的勾地制,意向金是20万,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至少举一次牌,意向金才会被退还,但如果开发商不举牌,20万的意向金将会没收,这样就逼迫开发商在现场举牌,这就基本杜绝了流标的可能。
正因为勾地推高地价的本质,早在2006年国土资源部动议在内地土地交易市场尝试推出勾地制度,就遭到了抨击,此后勾地制度不了了之。如今地价高涨之际,地方政府再次推出勾地政策,表面上是为了明确土地规划的预期,通过拉长土地的“预申请”环节——— 上海首块采用“勾地制”出让的8-1地块预申请期达约一个半月之久,再加上政府部门考量及组织出让,地块达成交易的整个周期约需4个月。这个新模式的试水地块出让结果,要到明年1月才能知晓——— 做到供应土地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开发商盲目高价夺地。但换一个角度,未尝不可以说,是地方政府试图为今后的土地市场买上一份利益丰厚的保险。
地方政府推出地块预期不明确,造成恐慌性抢购,确实是推高我国土地价格的一大动因。但地方政府完全有更简便易行的办法明确土地预期,如以半年为期向市场公布土地销售计划,这样开发商就能根据市场环境决定购买行为。
进行房地产改革,根本问题是要解决土地市场的垄断,但如今所有的改革方案都绕过了这个最根本问题,相反,还通过加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垄断地位,将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集中到地方政府手中。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同于任何私有化国家房地产市场,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为此,笔者建议向拥有土地的农民发放土地券,明明白白地写上土地所在具体区域与地块,而后根据日后该地土地市场价格,允许农民凭此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收益,获得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如此,通过土地溢价消灭无产者,通过土地市场价格的调整让购房者选择购房时机。
要言之,土地券相当于一份土地期权,政府有必要向农民宣传其价值,以避免其贱卖,或者规定土地券不能转让,避免成为市场的炒作靶子。
(作者系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