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9省(区、市)、66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在16个市县开展了例行督察试点;今年工作主线是监督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执行
4月21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签署第2号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向社会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8年)》(全文见二版)。《公告》显示,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持续拓展土地督察工作局面,取得一定成效。
《公告》表明,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坚守红线,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过日常巡察、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督促省级政府与地方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参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方式,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参与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抽查工作。开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督察,掌握各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使用进度及结构。
二是突出重点,推进违规违法问题专项督察。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存在问题的9个省(区、市),66个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实地巡查地块228宗,涉及面积2346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696公顷。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6个省发出整改意见。
三是积极拓展,丰富土地督察核心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例行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设立16个例行督察试点。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审核督察。开展土地管理形势分析、热点问题分析等,全面掌握土地违法违规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议。围绕土地管理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在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形成20余项成果。
四是严格监管,促进土地管理形势好转。巩固和扩大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组成23个督察组,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工作。督促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到位。全力投入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建立案件督办快速反应机制。集中开展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的运用。
五是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共同责任新机制。国家土地总督察致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推进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共建试点,已确定30个共建试点和联系点。与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宣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六是夯实基础,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取得实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派出督察专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就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公告》提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和农村改革发展两个大局,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核心,监督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执行为主线,一是服务扩大内需,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巩固和拓展土地督察核心业务;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土地督察综合能力;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基本完成土地督察机构组建工作。(记者 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