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自去年以来,共拆除违法建筑278.12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13862亩,移送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199宗,对党员干部实施党纪政纪处分34人,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查出的违法用地同比下降了82.8%,降幅在广东各市中排名第一。
在严格土地管理工作中,广州市强化共同管理责任,铁腕整治违法用地,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广州市妥善处理三个关系,严管土地。一是妥善处理“保增长”与“保红线”的关系,提高对“保红线”的认识。广州市在落实保增长措施时,充分认识“保红线”对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着力于调整经济结构保增长,达到既保增长又保红线的战略目标。二是妥善处理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与地方党委政府保护耕地属地责任的关系。市委、市政府明确,凡违法用地整改不力的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充分利用各种执政资源管好土地。三是妥善处理政府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关系,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并实施问责,做到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广州市还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通过建立土地执法工作责任制,该市已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齐抓共管,刚性执法的有效工作机制,推动了土地执法查处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首先,市委、市政府明确各区(市)党委、政府是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其次,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区(市)党委、政府、国土房管、监察、规划、城管、公安、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实行多部门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再其次,在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中,坚决改变以往偏软、偏松的倾向,以责任追究制保证查处力度。(金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