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部通知要求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

为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应并得到充分利用,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依法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等行为,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快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实施。对国务院批准的2007年度、200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凡未上报或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尽快编制和上报实施方案,并尽快向省(区、市)人民政府汇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征地实施工作进度,确保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能够及时形成供地条件,保障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用地的供应;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的跟踪管理和督促。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国务院批准的2007年度、200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至今未实施征地,但各种原因确须对原批准的建设用地区位进行调整的,且拟调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突破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三类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条件下,允许适当调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等用地的供地手续。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备案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

《通知》强调,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举报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纠正和查处以预审代审批、通过办理临时用地方式变相开工建设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备案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应结果和实际开发利用情况动态信息。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将城市建设用地批后实施作为督察重点。(记者 周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