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需要落实和继续推进的7项重大工程,即国土资源大调查、矿产资源保障、海洋地质保障、地质环境保障、地下水监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和地壳探测。各地质勘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
国土资源大调查——加快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进度,提高我国基础地质、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工作程度。到2010年,大比例尺区域性基础调查达到陆域面积的25%,在重要经济区完成一批中大比例尺区域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在重点成矿区带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矿产资源保障工程——通过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引导和矿产远景调查与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扩大矿产勘查后备基地,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实现找矿突破,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海洋地质保障工程——全面推进我国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加快海洋地质调查步伐。到2010年完成我国管辖海域50%面积的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在重点海域开展1∶25万海洋地质调查。开展重点海区油气战略调查评价和战略勘查,力争向国家提交1~2个具有大中型油气田形成条件的勘探后备基地。
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成重要地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在重要经济区开展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开展主要城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查;开展矿山环境地质动态调查,为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基础数据。
地下水监测工程——在大型平原、盆地和岩溶连片分布地区完善和建设国家级监测点,形成全国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进行区域性有效监控。
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地质资料数据库和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
地壳探测工程——通过在全国14个典型矿集区部署100口科学参数孔,揭示矿集区深部构造背景和动力学过程;通过部署我国大陆和边缘海的超长廊带探测剖面,了解大陆岩石圈内部精细结构、构造和动力学特征。
据了解,在这些重大工程的遴选过程中,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过地方调研、专家论证等科学的程序确定下来,这是《规划》中主要任务的进一步落实和体现,也是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国家资金支持开展这七项重大工程,可以确保规划约束性指标如期实现,同时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投入,对于加快我国地质勘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田春华 吴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