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
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价房字[2005]11号
2005-1-24 武汉市物价局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各区物价局、国土资源管理局:
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自1995年公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近几年,随着物价各项综合指数的上涨,征用土地中的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需相应调整。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调查测算、反复论证,现制定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见附表)。
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和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用建设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相同,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2005年2月1日以前已获得批准的,按原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各远城区根据本区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可在执行本补偿费标准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具体标准报市物价局、国土局备案。
附件:
1、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2、远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1:
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一、各类青、鱼苗补偿标准
1、蔬菜类:
种类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中期初期未期
茄果类元/亩1000810720大棚栽培、反季节菜在此标准上提高20%.
根茎类元/亩860760720
架菜类元/亩950760720
冷食瓜类元/亩1000860760
水生菜类元/亩1000900760
叶菜类元/亩1000
2、棉、粮、油类:
种类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中期初期未期
棉元/亩860570480
粮元/亩780530
油元/亩570520
绿肥元/亩430240480
药材由行业部门认定
3、茶、桑、竹类:
品种单位新建园3-6年7年以上说明
茶元/亩300045006000
桑元/株101530
毛竹元/支20cm以下20-30cm30cm以上以地上高度1.2M处的围长为准。
10——2020——3035
其它竹元/亩5901500按用途定价,如笋用竹价格上浮20%;架竹按表中价格补偿。
4、果树及其它类
品种单位新植3-6年7-10年11年以上说明
果树元/株20504070密植型果树,如葡萄等,按当年市场购买价格补偿。
杂灌木丛元/亩400
芦苇元/亩400
绿篱元/米35
5、树木类
类别单位直径5-8cm直径9-12cm直径13-16cm直径17cm以上说明
常绿树元/株25——4045——6065——8085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以下常绿树1600元/亩,落叶树1400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落叶树元/株20——3540——5560——7580
6、苗圃和花卉类
类别单位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其它说明
固定苗圃元/亩50001500011000130005000取得苗木生产许可证3年以上。
临时苗圃元/亩25007500550080002500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满3年。
7、养殖水面:
品种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精养鱼池元/亩1100藕类按3000元/亩计算;套养鱼类按一般鱼池另行补偿。
一般鱼池元/亩850
自然湖面元/亩450
鱼苗种池元/亩1400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砖窖元/M360废窖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土窖元/M320
缸窖元/个40
2、坟墓:
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土葬元/个1200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含骨灰墓、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土葬的坟墓。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就地深埋,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骨灰缸(盒)元/个1000
其它安葬元/个200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类别单位全部砖墙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简易说明
有顶棚元/M21008030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无顶棚元/M2604020
檐高2.2M以上的按结构、成色补偿
4、水井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有水水井、有水泥台面元/个840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
无水水井元/个140
5、大棚、菜(鱼)棚: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大棚元/M220钢架
大棚元/M28木、竹架
护菜(鱼)棚元/M2140砖混(有围护墙)
护菜(鱼)棚元/M2100砖木(有围护墙)
简易护菜(鱼)棚元/M224
菜架根0.4
三、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自装水、电表元/个 按报装价补偿
鱼塘挖工费元/亩2400指水面面积
排灌沟渠元/M3 按当年工程定额补偿
沼气池元/M31500
青苗温床元/M330室外部分
毛石干砌护坡元/M399
25#混合砂浆护坡元/M3157
围墙12cm元/M224
围墙18cm元/M236
围墙24cm元/M247
围墙36cm元/M272
水泥砂浆台阶元/M243
混凝土明沟元/M27
砖砌明沟元/M3166
混凝土散水坡元/M218
砖砌散水坡元/M218
室外地平元/M211
碎石路元/M238
沥青路元/M251
水泥混凝土路元/M261
石灰煤渣路元/M223
注:
1、表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2、如定额标准有变化,以当年行业定额标准为准。
附2:
远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一、各类青、鱼苗补偿标准
1、蔬菜类:
种类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中期初期未期
茄果类元/亩890720640大棚栽培、反季节菜在此标准上提高20%.
根茎类元/亩770680640
架菜类元/亩850680650
冷食瓜类元/亩890770680
水生菜类元/亩890800680
叶菜类元/亩960
2、棉、粮、油类:
种类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中期初期未期
棉元/亩720400480
粮元/亩650400
油元/亩480400
绿肥元/亩360200400
药材由行业部门认定
3、茶、桑、竹类:
品种单位新建园3-6年7年以上说明
茶元/亩270040005400
桑元/株101530
毛竹元/支20cm以下20-30cm30cm以上以地上高度1.2M处的围长为准。
10——2020——3035
其它竹元/亩5401300按用途定价,如笋用竹价格上浮20%;架竹按表中价格补偿。各区物价局。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果树及其它类
品种单位新植3-6年7-10年11年以上说明
果树元/株20503025密植型果树,如葡萄等,按当年市场购买价格补偿。
杂灌木丛元/亩400
芦苇元/亩400
绿篱元/米35
5、树木类
类别单位直径5-8cm直径9-12cm直径13-16cm直径17cm以上说明
常绿树元/株25——4045——6065——8085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以下常绿树1600元/亩,落叶树1400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落叶树元/株20——3540——5560——7580
6、苗圃和花卉类
类别单位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其它说明
固定苗圃元/亩50001500011000130005000取得苗木生产许可证3年以上。
临时苗圃元/亩25007500550080002500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满3年。
7、养殖水面:
品种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精养鱼池元/亩1100藕类按800——2000元/亩计算;套养鱼类按一般鱼池另行补偿。
一般鱼池元/亩850
自然湖面元/亩300
鱼苗种池元/亩1400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砖窖元/M340废窖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土窖元/M310
缸窖元/个30
2、坟墓:
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土葬元/个500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含骨灰墓、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土葬的坟墓。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就地深埋,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骨灰缸(盒)元/个400
其它安葬元/个200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类别单位全部砖墙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简易说明
有顶棚元/M2503015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无顶棚元/M2302010
檐高2.2M以上的按结构、成色补偿
4、水井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有水水井、有水泥台面元/个840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
无水水井元/个140
5、大棚、菜(鱼)棚: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大棚元/M210钢架
大棚元/M25木、竹架
护菜(鱼)棚元/M2140砖混(有围护墙)
护菜(鱼)棚元/M2100砖木(有围护墙)
简易护菜(鱼)棚元/M224
菜架根0.4
三、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单位补偿标准说明
自装水、电表元/个 按报装价补偿
鱼塘挖工费元/亩1000——2000指水面面积
排灌沟渠元/M3 按当年工程定额补偿
沼气池元/M3800
青苗温床元/M330室外部分
毛石干砌护坡元/M399
25#混合砂浆护坡元/M3157
围墙12cm元/M224
围墙18cm元/M236
围墙24cm元/M247
围墙36cm元/M272
水泥砂浆台阶元/M243
混凝土明沟元/M27
砖砌明沟元/M3166
混凝土散水坡元/M218
砖砌散水坡元/M218
室外地平元/M211
碎石路元/M238
沥青路元/M251
水泥混凝土路元/M261
石灰煤渣路元/M223
注:
1、表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2、如定额标准有变化,以当年行业定额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