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法律汇编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全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4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全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年)
为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全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以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政府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管理的原则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贯彻执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保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用地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土地供应源头入手,引导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2.坚持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提高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在国有土地中的比例;运用市场价格机制和经济手段,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资源现象的发生;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
3.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
把握规律,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着力解决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解决制约土地市场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
4.坚持集中整治和有效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把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坚持公开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提高土地执法监察的权威;实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广泛应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5.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的原则
按照“用体制理顺工作、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工作思路,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征用)、建设用地审批、耕地保护等制度,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贯彻中央继续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决定,坚决落实严防“反弹”的各项措施,落实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新机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纠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省土地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使全省的土地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土地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的比例;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2.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网络;完成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制度;在正确运用行政管理手段的同时,强化和完善法律、经济手段,保证规划的实施,制止超规划、超计划用地行为。
4.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把土地征(转)用审批关,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全面实行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制度,加强土地补偿安置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新的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问题。
5.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预警系统,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新技术,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建立健全土地调查制度,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土地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6.完善土地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提高市场公开程度;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等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7.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积极处理遗留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消化历史积案。
8.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理顺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土地管理执法中的作用。
三、年度整顿重点和目标
(一)2005年整顿重点和目标
1.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着重解决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资为名规避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问题,全省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100%;规范土地协议出让行为,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积极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2.全面调查全省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的消化利用。闲置土地清理率达到100%,当年消化利用率达到50%。
3.制定并公布各类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细化土地使用条件。
4.全面实行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前置制度,加强补偿安置费发放监管,确保不发生新的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问题。补偿安置到位率达到100%。
5.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土地征(转)用审批,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保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6.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和责任,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逐步建立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7.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妥善处理开发区核减的土地,应复耕的耕地复耕率达到90%以上。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率下降25%,查处率达到90%以上。做好涉地信访案件工作,因征地引发的上访量比上年下降30%。建立与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
8.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禁减免、挤占、挪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当年补充耕地数量不少于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2006年整顿重点和目标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探索建立城市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和进度。
2.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保持在100%;全省建立工业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3.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
4.继续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利用力度,闲置土地利用率达到70%。
5.制定征地区片综合价和土地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办法,补偿安置到位率保持在0%,加强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管,使土地补偿费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6.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7.认真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规定,逐步建立先补后用和质量等级折算机制,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
8.继续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率下降15%,查处率达90%以上。
(三)2007年整顿重点和目标
1.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保持在100%,工业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30%以上;制订完善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2.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利用力度,闲置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杜绝新的闲置土地。
3.保持补偿安置到位率达100%,加强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管。检查土地补偿费使用公示情况,做到公开、公正使用土地补偿费。
4.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严格财经制度,认真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规定,全省建立先补后用机制,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动态平衡。
6.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常抓不懈,注重实效,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投资规模扩张的“反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一哄而起,盲目集中上项目,突击批地占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清理开发区和纠正违法违规占地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走过场,妥善解决减免、欠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集中整治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目标,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进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地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落实中央继续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部署和要求,以扫清经济发展障碍、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发展
紧密结合我省土地市场实际,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治本之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及时总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实践经验,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各项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防范扰乱土地市场秩序问题的发生。
(四)主动积极,规范操作,抓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在严格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严格执法、区别对待”的原则,明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限和办法,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政策掌握适度,既有利于历史积案的消化和问题的解决,又与现行法律政策相衔接,防止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
(五)转变职能,理顺体制,提高土地市场管理能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重点,放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明确交易规则、提供市场服务、强化市场调控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上来。全面落实中央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决定,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系统,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土地管理水平。
(六)强化执法监察,严肃执法,把土地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大力推进执法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察工作。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土地征(转)用、供地审批、招拍挂制度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工作。同时,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迅速、准确、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乱批、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
二00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