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关于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

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法律汇编

关于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按照强化基础、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的原则,现就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望贯彻执行。

  一、前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勘测工作。为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勘测精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按要求确定项目选址后,可组织项目区现状图勘测工作,提供准确的项目区面积、分类面积、权属情况、基础设施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等情况,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更牢、内容更实、质量更高。

  现状图勘测应满足规划设计的需要,具体要求是:

   (一)勘测内容:(1)以选定的项目区范围勘测项目区界线(用红色实线(0.8mm)表示、拐点坐标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主要拐点要标注经纬度坐标)及界线外15米内的地类、明显地物和基础设施;(2)明确标注项目区内地类界及符号、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乡(镇)和村庄名称;(3)图内有各类用地面积结构表;(4)标注项目区水源及现有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设施、堤坝、机井(井房)、电力等配套设施;(5)标明项目区基础设施与外界的联系,现状图能反映项目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并和变更后的土地统计台帐对应;(6)符合一般的制图要求,有图例、制图单位、制图日期、制图人等。图例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GB/T7929、GB/T5791的有关要求;(7)山区、丘陵地区项目须绘制等高线并标注高程点、平原地区项目须标注高程点(等高线不大于3米、高程点密度须达到计算工程量和规划设计的要求);(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勘测比例尺:3000亩以下为1:2000;3000亩以上为1:5000。现状图出图幅面最大为AO。

  (二)制作野外勘测记录表,主要记录沟、渠宽度和深度;道路宽度和质地;机井(大口井)个数、深度、出水量、内径;井房、桥、涵、闸个数、主要数据、是否维修或重建;电力设施状况、林网建设情况等。

  二、简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参照国土资厅发[2001]64号文附件3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市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明确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类型、范围(项目区地理坐标、四至及涉及的行政村镇)、地形地貌;

  1.2建设规模、土地利用现状;

  1.3基础设施状况;

  1.3.1排灌系统骨干设施状况;

  1.3.2交通状况;

  1.3.3林网建设状况;

  1.3.4电力设施状况;

  1.3.5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状况;

  1.3.6其他设施状况;

  1.4水资源状况;

  1.5项目任务目标及工期。

  2、项目分析:

  2.1合法性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规划的应提出解决办法);

  2.2基础设施分析;

  2.3水资源平衡分析;

  2.4项目区新增耕地潜力分析(要列表详细解算);

  2.5项目区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应附所涉及村出具的限制土地利用因素及解决措施的书面材料;

  2.6群众基础分析;

  3、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3.1规划目标,紧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规划目标;

  3.2项目规划方案与平面布置说明,参照64号文附件3第5.3项叙述;

  3.3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概算;

  3.3.1土地平整工程面积、工程量;

  3.3.2农田水利工程内容(新建多少工程、整修多少工程)及工程量;

  3.3.3田间道路工程内容(新建或整修多少田间道、生产路及标准)及工程量;

  3.3.4其他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4、投资估算:

  4.1投资估算依据;

  4.2估算总投资及单位工程投资;

  4.3投资进度计划。

  5、土地权属调整工作方案:

  5.1土地权属现状;

  5.2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按64号文附件3第7.1—7.2要求叙述。

  6、效益分析:

  6.1社会效益;

  6.2生态效益;

  6.3经济效益。

  7、结论与建议。

  三、改进项目立项管理模式。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库审查备案制度,将立项环节改为入库备案。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经市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踏勘并共同签署踏勘意见后,对合格项目直接纳入项目备选库。年度或批次新上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由市局根据年度计划、任务及资金状况在项目备选库中滚动安排。各县(市)、区要按照入库备案的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入库。

  四、改进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评审模式。

  (一)统一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由市局统一组织专家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二)在评审阶段,增加踏勘现场环节,专家组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分别听取项目区情况和规划设计简要汇报;

  (三)在评审过程中,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局代表和乡镇代表、重点村领导参与,提高规划设计和预算的可行性,使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更加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