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法律汇编
北京市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提高房屋抗震能力
四川汶川大地震震震惊全国,震惊世界,防震减灾已成为当前一个世界性难题。地震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相比,具有突发性强、伤亡重、经济损失大、对人们生活影响严重等特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于首都这一国际大都市的特殊地位,保障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抗震防灾工作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
一、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抗震管理工作
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防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保障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进一步提高北京的房屋抗震防灾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后,北京市制订颁发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抗震防灾地方法规、规章。多年来,北京市建委致力于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抗震防灾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把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保障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作为贯彻落实抗震防灾法规的主要内容。新一代《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颁布后,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抗震办公室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把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作为抗震防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的工作,得到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建设部令第14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发布后,我们正在积极贯彻,并草拟了《北京市现有房屋建筑抗震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农村建筑抗震图集》、《旧村改造工程新技术指导手册》等,协助有关部门完成编制“北京地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和构造做法”,上述文件一旦通过实施将使房屋建筑抗震防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动抗震防灾工作的发展。
根据部门职能划分,北京市房屋抗震能力设计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制定。
二、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建筑业发展势头迅猛,许多设计新颖、造型奇特的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其中很多出自国外设计师之手。但许多境外建筑师来自非地震区,缺乏抗震设计经历,有些建筑方案特别不规则,超过了现行设计规范。
北京市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建设部颁布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9号),2002年建设部出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建设部令第59号同时废止),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抗震设防审查组,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阶段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建委共对58项,工程累计超过620万平方米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北京电视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期主塔楼等采用国外建筑设计方案,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超限高层建筑。
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工程为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市建委为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文件的要求、北京市领导讲话精神及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结构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北京市工程抗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提高了结构的地震安全性。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促进了建筑科技进步,包括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为了实现超限建筑的设计和建造,就要改变传统的结构体系,采用轻质、高强、高延性的材料,优化设计方案,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新技术,以及在施工建造中采用新工艺,超限审查为相关技术发展进行充分的论证,从而促进建筑技术的发展。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积累了经验,不断改进规范标准。超限审查已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等规范标准的修订和改进积累了许多经验。
三、现有房屋的鉴定与加固管理
20世纪60年代中期,华北地区相继发生邢台地震与河间地震,1975年初又发生海城地震,引起人们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问题的关注。
1975年编制了《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对北京市一些重要工程逐栋进行抗震鉴定和分析,采取抽样方法对100多栋各种结构的楼房进行调查和鉴定,经过统计,按7度标准鉴定的约有60%左右的楼房不符合标准要求。1975年海城地震后,北京市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进行了抗震加固,但加固的数量不多。这些加固的建筑在唐山地震时表现出良好的效果。
北京市抗震办公室与天津市抗震办公室在总结多年来京津地区开展抗震加固经验的基础上,共同组织编写了《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加固施工操作要点及质量要求》。经两市抗震主管部门批准后在京津地区颁布执行,使抗震加固的施工操作和质量首次有了统一、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自1976年—1990年北京地区共完成加固各类建筑2600万平方米,同时还加固了大量桥梁、水塔、烟囱、栈桥等构筑物和重要设施。由于中央财政补贴地方的经费于1994年中止,北京市的抗震加固速度放慢。随改革不断深入,由于机构变动以及房改等因素影响,使抗震加固逐年减少。《防震减灾法》实施后,中央财政拨专项资金对首都圈中央在京单位(机关、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房屋结合改造维修进行了加固,对北京市现有房屋的加固起了推动作用。对这些工程中的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京西宾馆、清华大学主楼、中国医学科学研究院基础研究所办公楼、王府井百货大楼等建筑的抗震鉴定与加固设计组织专家论证,以保证加固后的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楼经抗震鉴定,高度和层数均超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规定的范围。由于房屋超高超层较多,为了对加固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出科学论证,我办组织召开了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楼加固方案审查会。
电力工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主要厂房和设备造价高、技术复杂,在遭到地震破坏后,经济损失巨大,短期内难以迅速恢复和重建。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又面临着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任务,对电力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组织了地震工程专家对高井电厂主厂房结构的抗震性能进行了调研与鉴定。
2002年3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对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布置了全市已建成但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进行全面统计调查。近年来,北京市组织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各管房单位在每年的全市城镇房屋安全检查中,对1978年以前建的楼房抗震加固情况,按房屋产别分别进行检查统计。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的进展,原有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工程,不断得到拆除和规划改造,但抗震加固任务还十分艰巨。
为改善居民生活、提高平顶楼房保温隔热和防水能力、迎接2008年奥运会,创建优美的城市景观,充分展现北京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风采和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根据市政府的部署,从2004年起,北京市开展以多层楼房屋顶平改坡为主的景观改造工作。为此,对不同建造年代需平改坡的1000余幢住宅楼在进行屋顶平改坡同时,一并进行抗震鉴定,并对18栋住宅楼进行了抗震加固。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建议
北京市处于我国华北地震带上,历史上在北京地区及其附近曾多次发生过地震。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8级地震,北京亦有震感。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区和周边国家时有破坏性地震发生,人民生命安全遭到威胁,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在人类目前尚不能完全认识的自然规律面前,我们应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建议:
1、全面认真贯彻国家抗震防灾法律、法规和完善本市抗震防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把北京抗震防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把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落实到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抗震设防工作涉及到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要严格管理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防震减灾法等法规的检查,从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依法抓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设计、施工审批时,对小型工程不列入,这些工程很多不符合抗震要求。在白蚁防治区,新建建筑应同时考虑蚁害防治。对文物建筑、文保区建筑、农村建筑等抗震设防未达标或未按抗震要求设计、施工的新建房屋,要正确认识其防震等级。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规范的行政管理措施。按法规要求,在房屋改建、大修、整体装修时应同时考虑抗震,建议将抗震设防要求列入行政审批环节。
3、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审查率要达到100%。
4、开展我市现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工作。
北京市人口稠密,建筑物数量大,不同年代、不同抗震设防水准的建筑物同时并存。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建筑物改造更新力度加大的同时,不同抗震能力建筑物的数量及其分布,抗震加固的重点区域,重点建筑物的数量及其分布,没有加固价值必须更新改造的房屋数量及其分布等基础数据都是制定城市建筑物抗震设防管理依据的主要基础数据。多年来的城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的实践表明,要搞好城市建筑物的抗震防灾工作,仅依靠行政手段和定性的分析,没有可靠的基础数据作为制定城市抗震设防管理的依据是不行的。因此开展我市现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工作,摸清现有房屋抗震能力底数十分必要,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关于“2010年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的要求,力争完成普查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5、切实搞好重要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和加固。政府应设专项资金,先行鉴定并逐步解决抗震加固问题,力争每年完成一些加固工程。即使加固过的房屋,有的也指能抗7度地震;加固工程也应进行维修检查,确保房屋建筑抗震能力。在加强对原有工程抗震加固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加层改造工程的抗震安全管理。
6、完善我市村镇建设管理体制,增设专门机构,积极推进村镇抗震防灾工作,提高了农房抗震能力。
7、加大对抗震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组织协调市抗震防灾科研课题申报,协助落实科研经费;继续完成既定抗震科研题目,落实试点工程,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8、探索抗震防灾工作管理的新模式。
随着近年来城乡建设的大规模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我们的抗震防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不断拓宽思路,创新进取。目前对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已初步形成了工作体系,但在提高现有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方面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摸索、创新。现有房屋很多不抗震,但如果全部加固,成本太高。近年来大部分居民住宅已商品化、私有化,将面临产权人不配合的问题。让百姓出钱加固,更难实现。抗震鉴定、加固工作要有新的方式、方法以适应新的形势。政府应加大投入,做到未雨绸缪。
9、加强住宅装饰装修中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管理,完善房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