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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上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最近在一次会议上说,在今后五年内,上海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土地市场,利用级差地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据悉,这一机制探索的思路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按照 “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

 

       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 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

 

       上海市政府有关人士说,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探索中,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基本保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沪郊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在上海郊区今后5年的发展规划中,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被认为是实现郊区经济新发展、农民收入上新台阶的重要政策措施。有关人士说,今后市场化的流转,将成为沪郊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激活土地市场,土地级差效应才可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各种经济要素趋于活跃。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上海中心城区获得大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盘活土地资产,搞活土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