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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地籍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初始地籍调查大体分为3个阶段:

    (1)准备工作。

    ①组织准备。开展地籍调查的市、县有必要成立以主管市()长为首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研究处理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研究、确定、仲裁土地权属问题。在土地管理机构中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②收集资料。将原有资料尽量收集齐全,并进行分析整理,要收集的主要资料有:原有的地籍资料;测量控制点资料,已有的大比例尺地形图、航摄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资料;房屋普查及工业普查中有关土地的资料;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档案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及其权属证明材料;其他有关资料。

    ③确定调查范围。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范围要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相互衔接,不重不漏,并在比例尺为l2 000110 000的地形图上标绘出来。若有较新大比例尺航片,也可在航片上勾划调查范围。

    ④地籍调查技术设计。技术人员应根据已有资料和实地调查的情况进行地籍调查项目技术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地区的地理位置和用地特点;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地籍控制网点的布设和施测方法,以及坐标系统的选择;地籍图的规格、比例尺和分幅方法的选定;地籍测量方法的选用;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标准、精度要求和依据的确定。

    ⑤表册、仪器、工具准备。包括所需表格及簿册(如地籍调查表、测量记录表等)的准备。所需仪器和用品取决于所采用的地籍测量方法,若有新拍摄的大比例尺航片或新测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地籍测量任务又比较简单的,可以准备使用较简单的工具(如钢尺或皮尺、卡规、比例尺等)。在无图或图已较陈旧的情况下,要准备采用精度较高的地籍测量方法(如解析法),则需准备高精度经纬仪、光电测距仪以至全站仪等。

    ⑥人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地籍调查人员学习有关地籍调查的政策法规、技术规程,明确调查任务,学习掌握调查方法、要求、操作要领。这是确保地籍调查质量的关键之一。

    在全面开展地籍调查之前,可先进行小面积试点。通过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训干部,推动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2)外业调查、地籍勘丈或测量。外业调查是根据土地登记申请人(法人、自然人)的申请和对申请材料初审的结果而进行的权属调查,即对土地的位置、界址、用途等进行实地核定、调查、勘丈,绘制宗地草图,设定界标,填写地籍调查表。

    根据调查依法认定的权属界址和使用现状,必须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进行实地的地籍勘丈或测量,并确定各地籍要素的空间位置。

    (3)内业工作。在外业工作基础上,进行室内量算面积,绘制宗地图和地籍图,整理地籍档案资料。地籍调查成果应包括:①地籍调查表及调查草图(附界址点间距,丈量原始记录);②地籍控制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网图、平差计算成果等;③地籍原图;④地籍复制图(二底图);⑤宗地图;⑥地籍原图分幅接合表;⑦地籍调查报告。

    变更地籍调查是根据变更登记申请的变更项目进行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其实际工作虽有一定特点,但程序和方法与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