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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有新标准(苏州)

房屋拆迁补偿有新标准(苏州)

      本报讯 昨日,据市建设局领导介绍,2008年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于昨日“出炉”。其中房地产市场价格中的住宅基准价,至少比上一轮标准提高1200/平方米。如今住宅基准价最低为3700/平方米,最高为7400/平方米。

 

 

  昨日,市政府公布的《2008年苏州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则单独或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2008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2008年苏州市房屋装修及部分附着物参考价格》。这三个有关拆迁补偿标准的文件,将让苏州市区房屋拆迁补偿价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住宅基准价最低提高了1200/平方米。市民拆迁补偿到的钱,基本可买套地段稍远、但面积相仿的新房。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补偿安置是关键的一个环节。据记者了解,目前,苏州市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市区房地产市场价中的基准价(相当于以前的区位价),二是房屋基本重置价,三是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这几年,苏州的房价逐年走高,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时机已趋向成熟。出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最近,有关部门选取了大量的数据样本,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了2008年的市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其中住宅基准价最低为3700/平方米,最高为7400/平方米,至少比上一轮标准提高1200/平方米。专家及相关部门论证后,一致认为此测算结果贴近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同时,市房管局、市物价局根据近几年各种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各类结构房屋造价不同幅度上升的情况,经测算论证,公布了房屋基本重置价,和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

 

 

  一些业内人士测算后认为,根据调整后的标准,被拆迁者补偿到的钱,基本可买到地段比原来稍微偏一些、但面积相仿的新房了。被拆迁者原先住的房子一般都有些年头了,能补偿到这么多钱,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另据了解,这些补偿标准适用于接下来批准拆迁的房屋。  (董磁华  邱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