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人员能规范自己的行为吗?
某区政府制定的拆迁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但是实际中他们能遵守吗?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人员工作行为,努力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提高动迁效率,切实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完成,为建立更加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和平做出贡献,纪委、监察局特制定如下工作职责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拆迁,遵守房屋拆迁程序规定和补偿安置政策,准确运用拆迁政策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
二、要认真学习,熟悉并掌握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政策和程序规定,积极参加拆迁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纪律培训,努力提高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要增强组织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遇重大事情及时请示汇报。
四、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岗位,保证出勤,在进行房屋动迁工作时必须统一佩带《工作证》,接待和走访被拆迁人须两人以上。
五、要服务周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为被拆迁人排忧解难。
六、对拆迁户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善于总结分析,创新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七、要讲究工作效率,自觉按照拆迁效能监察的要求,认真填写《拆迁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考核记录表》,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动迁单位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效能的考核。
八、要按照《拆迁管理条例》,努力做到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恪尽职守、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