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纳入土地利用计划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程序
(1)受理——(2)规划审查——(3)勘测定界——(4)拟占地土地权属地类审核——(5)征地告知——(6)征地调查——(7)调查结果确认——(8)征地听证——(9)编制一书四方案——(10)预存征地补偿款——(11)逐级上报审批——(12)征地方案公告——(13)补偿登记——(14)制定补偿安置方案——(15)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6)听证——(17)地方政府批准补偿安置方案——(18)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1、国土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用地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包括相关图件)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籍测绘、土地权属调查、被转、征地村组的土地(征地面积、地类)和人口基本情况调查。
2、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集约用地要求,科学合理地审查核定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和用地规模。
3、拟定建设用地呈报方案(报国务院审批的一式七份,报省审批的城镇批次一式四份、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一式五份)。城镇批次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附:被转、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情况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为“一书四方案”,除上述“一书三方案”外,另增《供地方案》,并按电子报件要求做好软盘备份。
4、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相关图件、软盘,按县级市国土局——市政府——苏州市国土局——苏州市政府——省国土厅——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的呈报程序,逐级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凡报张家港市审核的用地材料,须分别经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转会办。
5、市国土局根据省国土厅、苏州市国土局批复,转发建设项目用地批文。
6、被转、征地所在地的国土管理部门,要按“两公告一登记”的制度要求,具体组织负责做好转、征补偿安置方案的落实工作。
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材料:
(一)建设用地报省单独选址材料的顺序排列
目 录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四方案)
3、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征收土地数量及安置农业人口情况汇总表
6、需收回国有土地的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补偿安置情况表
7、占用林地的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土地利用现状图
10、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附件:11、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验收文件
12、补充耕地协议书
13、省下达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14、预存征地补偿奖金到位的证明及银行凭证收据
15、听证材料(征地告知书、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16、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表
17、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
18、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21、建设项目用地用地预审意见
22、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23、建设用地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4、省(市)发改委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附:有项目批文的23、24项可以不要
25、建设项目总平面示意图
26、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26道路可以不要,但涉及化工等污染项目的必须提供
27、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2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材料
29、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主要指交通、水利、大型管线、基础设施)、评审意见
附:29有要求的提供,暂不作必备
(二)建设用地报省批次材料的顺序排列
目 录
1、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三方案)
2、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3、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4、征收土地数量及安置农业人口情况汇总表
5、需收回国有土地的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补偿安置情况表
6、占用林地的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土地利用现状图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附件:10、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验收文件和补充耕地协议书
11、预存征地补偿金到位的证明和银行凭证收据
12、听证材料(征地告知书、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l3、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表
15、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
16、集体土地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