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典型案件情况
序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调查及处理结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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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石龙镇石龙投资公司非法占地建设案 |
2005年7月,重庆巴南区石龙镇石龙投资公司采用以租代征方式租用大桥村土地86.63亩,实施石龙技工园等工程项目建设。违法占地86.63亩,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2.90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3.73亩。经调查核实,现已建成部分破坏耕地22.58亩;平整拟建部分占耕地64.05亩。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石龙投资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非法占用651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并处罚款140395元;对已平整未实施建设的64.05亩耕地,责令在30日内实施复耕。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被处罚人已履行了处罚决定,64.05亩耕地已复耕。巴南区监察局对有关责任人员石龙镇原镇长(处级)、原镇党委书记(处级)、石龙投资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2 |
北碚区水土镇违法租地建设案 |
2003年,水土镇政府以土地租用合同或土地作价入股方式与万寿桥村7个社签订土地入股合同,租用集体土地231.623亩,于2004年擅自批给重庆田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建生产厂房。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北碚区水土镇政府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手续的情况下,以租用方式将集体土地擅自批给12家企业修建厂房的非法批地和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成北碚区人民政府查处纠正。 北碚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该土地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北碚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水土镇镇长(处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原水土镇党委书记(处级)党内警告处分。 |
3 |
大渡口区建胜镇四胜村十五社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 |
大渡口建胜镇四胜村十五社社长吴文平在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将该社集体土地56.04亩非法转让给太安家具厂、永世预制品厂、昱耀钢模公司等单位以联营建厂办企业。2005年至2006年6月已基本建设完毕。吴文平的行为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 |
大渡口区国土资源分局立案查处了四胜村十五社社长吴文平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案。 吴文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大渡口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07年7月3日将此案件移送区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违法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4 |
江北区石子山村杨福荣、邓履兰破坏耕地案 |
2006年4月,江北区石子山村杨福荣、邓履兰等人为获得非法利益,组织部分村民违法占用15.5亩土地进行违法建设,造成12.38亩耕地被破坏。 |
江北区国土资源分局对杨福荣、邓履兰等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造成15.5亩土地(12.38亩耕地)被破坏行为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杨福荣、邓履兰拘役四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2000元。 |
序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调查及处理结果(意见) |
5 |
涪陵江新船舶公司以租代征用地案 |
2006年6月,涪陵江新船舶公司与涪陵区镇安镇临江村5社签定租用土地合同,租用土地30亩。于12月开始进行平场,动工建船舶。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涪陵江新船舶公司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重庆市涪陵区江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起60日内恢复土地原貌。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3333元。 |
6 |
忠县双桂镇瞿香于违法占地建设场镇案 |
忠县双桂镇瞿香于在2001年、2006年以场镇建设为名违法擅自圈占地82.36亩,其中耕地面积75亩,进行场镇建设和住宅楼建设。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双桂镇瞿香于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将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7 |
九龙坡重庆科驰机械配件公司以租代征占地案 |
2007年6月,重庆科驰机械配件公司与铜罐驿镇新合村6社签订租地协议,租用集体土地64亩,其中耕地50亩,用于厂房建设。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重庆科驰机械配件公司的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种条件。重庆科驰机械配件公司在接受调查后,立即自行对违法搭建的厂房进行了全部拆除,并对所占土地恢复耕种条件。 |
8 |
万盛区聚鑫驾校以租代征案 |
万盛区聚鑫驾校于2004年9月,私自与万盛区万东镇新华村瓦子社、双鹞嘴社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占用耕地19.96亩,2005年开始修建驾校。 |
万盛区国土资源局对聚鑫驾校以租代征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构筑物,恢复土地耕作原状;同时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9.9万元。 |
9 |
万州区九池乡陈启波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案 |
2007年4月,陈启波与九池乡黄梅村1组签订《土地转包合同》,承包(租用)该组集体土地10.88亩作为企业生产用地,承包期30年。于2007年4月动工建设,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实际占地593.2平方米。 |
万州区国土资源局对陈启波以租代征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07年7月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非法占地593.2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898元。 |
10 |
渝北区龙兴镇以租代征建设案 |
2005年,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政府在龙兴镇粉壁村租地120亩,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占地进行道路建设和场镇扩建。目前,土地已被平整,部分建设项目已建成。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与渝北区监察局等职能部门对渝北区龙兴镇政府未经批准,擅自采用以租代征方式非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对渝北区龙兴镇政府非法批地,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