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不收回闲置土地 浙江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政府

    全国各地闲置、抛荒土地现象的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日前,浙江省嘉兴市下辖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今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类似的案件尚属全国首例。

 

    2002114日,浙江省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丽宏君公司)申请的279.90亩建设用地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用途是工业用地。高春福等15户农民的承包地在征用的范围内。

 

    200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向丽宏君公司颁发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书。可是,近3年过去了,这些土地却一直闲置着。高春福等15户农民眼看着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一直被闲置、抛荒,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他们找到了专门承办行政案件的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袁裕来告诉他们,《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不妨让失地农民成为闲置土地"监督员"

 

    全国各地闲置、抛荒土地现象的严重,引人关注。日前,浙江省嘉兴市下辖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近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类似的案件尚属全国首例。(8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对闲置了3年多的时间的土地不予收回,不论从哪个角度说,都是一种进步。只可惜的是,类似海宁市的15户农民状告政府对闲置土地的不作为行为,还是太少。相反,闲置土地的数量却很惊人。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到20056月,全国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

 

    对这近400万亩闲置土地,该由政府收回而没有收回的决不是少数。其中没有收回的原因,和政府部门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而且还由于种种利益关系,有的闲置土地没有收回还是政府的一种默许和纵容。海宁市15户农民首次通过法律,以状告政府的方式和政府较真,既是农民法律意识的觉醒,更是监督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好办法。由此不禁想到:何不让失地农民成为闲置土地的“监督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