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大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之我见

 

    大广高速京衡段的补偿标准,根据河北省交通厅督导检查组组长、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赵宝平1021日至24日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进行专题督导检查时的讲话得知,大广高速京衡段全线要统一标准,如征地补偿安置费每亩28000元,亩产值1750元。律师根据赵宝平讲话推断出,补偿安置费每亩28000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土地补偿费为:1.75万元/亩,即:1750元∕亩×10倍。安置补助费为:1.05万元/亩,即:1750元∕亩×6倍。两项合计即为28000元每亩。年产值定为每亩地1750元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16倍的补偿标准是河北省境内允许的最低补偿标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冀政[2004]37号”中指出: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从这个条文可以看出,16倍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政策允许的最低补偿标准。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个补偿标准就失去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一)指出: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法定最高补偿标准在目前来讲也就是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20倍。按照京衡高速公布的年产值1750元计算,两项之和应为:1750×305250元。